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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八旬老人赡养“难” 人民调解化干戈
2022-03-24 09:52:26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陈玲汇  

“父母的房子孩子永远可以住,孩子的房子难道父母不能住了吗?”八旬老人林老伯激动地舞着手指,质问自己的至亲。昔日其乐融融的家人,却因自己的赡养问题,坐在对立面,林老伯感到十分痛心。

原来,林老伯与已过世的妻子育有一儿一女,长子和小女儿均已成家。因老伯年事已高,且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生活行动不便,需子女照料,故与儿子儿媳长期共同生活。去年,老伯的儿子突然因病去世,儿媳以自己身体不适,且若与公公共同居住,生活照料上多有不便为由,将老伯送往养老院生活。

然而,林老伯无法适应在养老院的生活,坚持要回家养老,但老伯回到家后,却吃了“闭门羹”。而当老伯向女儿求助时,女儿则表示自己已外嫁成家,且家中三代人共同生活,房间紧张,暂无地方可供老人居住。为此,儿媳、女儿和林老伯三方对老人今后的饮食居住等赡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在接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专职人民调解员苏锋第一时间与老人取得联系,前往他的住处实地查看,了解其生活现状。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解员与中兴街居委会主任分别对两方进行劝导,并邀请三方另定时间到穆阳司法所“聊一聊”,寻求解决方法。

“赡养纠纷通常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不仅要解决履行法律义务问题,更重要的是修复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唯有耐心调解、悉心劝导,才能化干戈为玉帛,有效解决家庭矛盾和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穆阳司法所所长钟雅婷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因心存芥蒂,没聊几句就相互指责,面红耳赤,现场气氛十分紧张。见现场争吵愈加激烈,调解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劝说各方当事人,一边安抚情绪,一边讲道理、明法理,双方的心绪得以逐渐缓和。之后,调解员再把各方组织到一起,对儿媳和女儿双方,一方面从伦理亲情的层面与他们交流谈心,帮助他们领悟百善孝为先、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另一方面以朴实生动的法治语言,引导他们正确理解法律赡养义务。同时,调解员与老人推心置腹聊家常,希望其能体谅小辈的难处。

经过工作人员循循善诱和温情感化,儿媳和女儿双方均表示愿意做出妥协。为提高调解质量,穆阳司法所趁热打铁,借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力量,邀请挂村法律顾问、福建韩诚律师事务所缪万明律师参与。缪万明律师结合自己处理赡养案件的经验,向家属再次释明赡养老人的有关法律,并与老人子女逐一谈心,各个击破。最终,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解开了心结。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赡养协议。至此,这位八旬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解决。(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通讯员 郑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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