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宁德文明网 > 政务公开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德市“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2-27 17:40:00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叶伏国  

宁德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德市“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崇善凡人善举,弘扬社会正气,尤其是褒奖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好人义举,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委文明办有关评选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宁德市“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范围和标准

(一)推荐评选的范围。所有宁德居民,包括长期在宁德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市民。

(二)推荐评选的标准。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可学性。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身边好人: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身边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身边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身边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身边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推荐评选的组织实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推荐评选活动启动后,市委文明办将通过“文明宁德”微信公众号、“宁德文明网”刊播评选消息。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各地主要媒体同时宣传,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积极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每月要向市委文明办推荐5名“身边好人”候选人(每个类别1名)。市直各单位也要发动干部职工踊跃推荐“身边好人”。尤其当前要大力推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凡人义举和典型榜样。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拟推荐候选人要先在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卫健委、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军人由军分区按有关规定征求意见),各地各单位要出具审核情况有关函件并加盖公章报市委文明办。从2020年3月开始,各地各单位要在每月10日前将次月候选人材料报送市委文明办宣教科,材料包括“身边好人”推荐表(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一寸标准近照(相片大小不超过300K,不要放在word文档里,要单独发)以及审核情况函件。联系人:李,联系电话:15059331616,邮箱:ndwmbxjk@163.com,电子邮件标题需注明××县(市、区)×月“身边好人”推荐表。

(三)开展网络投票。从2020年3月开始,市委文明办将在“文明宁德”微信公众号上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身边好人”事迹按类别分时段进行集中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投票方式为:关注微信公众号“文明宁德”,点击活动页面进行投票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文明宁德”,点击公众号底部分类导航“身边好人”进行投票。

(四)落实激励措施。每月市文明办将根据投票结果,在一定票数的基础上结合“身边好人”候选人事迹进行评议,除去入选“中国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候选人外,评选出本月“宁德好人榜”好人,每个类别评选1人,并于次月的10日前在“文明宁德”微信公众号和“宁德文明网”上公布好人名单。市委文明办将对评为宁德市“身边好人”的对象发放荣誉证书,并结合年终慰问,对生活困难的“身边好人”开展慰问帮扶。

三、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将推荐评选“身边好人”工作纳入全市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评体系。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这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开展活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推荐凡人善举。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安排专人负责“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报送和投票等工作,并于2月29日前将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委文明办宣教科,传真:2885776。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筛选收集、撰写事迹突出的好人事迹,对填报人的推荐表、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进入网络投票阶段,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投票,在投票过程中学习先进典型。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文化墙、电子屏、公交车广告等各类载体,运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多渠道、多方式地宣传“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敬好人、学好人、做好人、帮好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5:宁委文明办〔202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宁德市“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更多>主题活动
主办单位: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宁德文明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南网
闽ICP备110005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