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文明网讯2月19日讯 近日,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确定了1558个单位为示范单位。其中,福建入选的68家单位中我市有8家,具体为古田县公安局、宁德市医院、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闽东医院、宁德师范学院、霞浦第一中学、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按照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示范单位给予表扬,宣传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示范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还要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开展省级和地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本地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闽东日报 记者 张文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