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和《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宁德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根据公布的名单,寿宁县下党乡、霞浦县三沙镇、蕉城区七都镇北山村等16个村镇,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德市委员会机关、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古田县城东街道文兴社区等10家单位,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朱乃章家庭、雷其松家庭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福鼎市桐北中心小学、屏南县光华小学获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根据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荣誉名单,宁德市复查确认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古田县黄田镇、福鼎市太姥山镇、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等21个村镇复查确认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宁德海关、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宁德管理分公司、福安市阳头街道阳春社区等18家单位复查确认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张书岩家庭、刘新惠家庭复查确认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宁德第一中学复查确认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