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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牛头”卖“狗肉”,一男子倒卖假酒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5-03-03 10:28:01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陈玲汇  

白酒深受不少酒友的喜爱,面对如此商机,有些不法分子妄图“以假乱真”,以“低成本”换取“高回报”,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王某城作为某副食品店代理销售“牛栏山”系列产品业务员期间,负责在宁德市某区域范围内推广销售“牛栏山”系列产品。

期间,王某城为牟取更大利益,在明知某淘宝店铺所销售的42度牛栏山陈酿酒、52度牛栏山陈酿酒系假冒“牛栏山”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私自以每箱100元的价格购入上述两种假酒共计141845.62元。随后,王某城将购入的假酒,以每箱156.66元的平均售价销售给其负责业务片区内的多家副食品店、便利店及超市,从中赚取差价。

2024年5月,经举报,公安机关在多家店铺内查获王某城已销售的假冒“牛栏山”注册商标的陈酿酒103箱。经核查,王某城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总计195041.7元,非法获利70541.7元。

法院认为

王某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购入并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王某城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案罪行,属累犯,应从重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能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0元。

提醒

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从正规渠道进货,千万不要动歪脑筋,故意售卖假货,更不要心存侥幸,以为可以躲过法律的严惩。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并留好发票和购物凭证,注意检查商品的防伪标识,避免上当受骗。(福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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