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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9-14 15:30:51  来源: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陈玲汇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整改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市委文明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当作当前和今后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市委文明办高度重视,于2024年2月4日及时召开专题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同时,根据巡察整改要求,通过精心组织准备,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症结,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升了巡察整改成效。2024年4月印发《宁德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宁委办发〔2024〕2号)后,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挂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将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除推进志愿者工作制度化以外的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为此,市委宣传部第一时间全面认领整改责任,组织研究部署推进具体整改事项,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沟通,确保原市委文明办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压实责任。成立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工作进展,确保整改到位。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推动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牵头督办、责任科室具体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室务会专题听取和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工作汇报7次,压茬推进整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全面整改,统筹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市委文明办《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责任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等,逐一对账销号,逐层抓好落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及时制定完善了机关管理等方面有关制度8项,不断推动办机关规范化管理,为精神文明建设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内容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2024年以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委文明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3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3次,期间补学2020年至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12次,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二是系统干部主动学。通过召开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等,组织文明办系统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以学促干。三是引导群众共同学。在宁德文明网、“文明宁德”微信公众号每月转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以来共发布38篇,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学习。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专题学习。2024年4月召开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代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理论学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组织骨干力量前往浙江和江苏等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志愿服务先进经验基础上,草拟了宁德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会员招募和章程草案,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在因机构改革志愿服务统筹协调职能划转市委社会工作部后,积极配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做好宁德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成立工作。三是强化制度保障。2024年4月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上就修订《宁德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草拟《宁德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扎实推进制度规范,并对接市委社会工作部进一步做好修订工作。四是开展星级评定。督促全市各县(市、区)通过提出申请、资格审查、组织认定、公示发布等程序,规范开展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评定一星级志愿者659名,二星级志愿者357名。五是推动平稳过渡。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将推进志愿者工作制度化等职责划转市委社会工作部,确保职能交接、工作延续。

(二)统筹谋划新时代文明培育工作有弱项

3.关于“文明风尚引领‘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各类传统节日活动主题和内容,并分别与市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协机关和东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主办“我们的节日·元宵”灯谜展猜、“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粽情端午·和谐社区”等主题活动,组织全市各单位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167场次,推动落实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二是加强“三正”活动督促指导。指导蔡威事迹展陈馆举办“践行‘三正’主题、弘扬时代新风”活动。前往福鼎市硖门畲族乡柏洋村、寿宁县难忘下党学习基地调研指导,推动“三正”示范点提升。督促汇总各县(市、区)2023年度、2024年度上半年“三正”工作总结材料合计20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2024年6月27日,召开全市“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新风正气福建“名片”工作推进会,督促责任落实。

4.关于“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指导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通过发函督促、实地督导等方式,推动各县(市、区)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管理,其中,霞浦、柘荣已完成校外辅导站整改建设,其余县(市、区)也均能按标准规范建设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并做好日常管理。二是全面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摸底。2024年3月至5月,前往实地调研乡村学校少年宫11所,覆盖各县(市、区),同时汇总形成全市各县(市、区)工作总结和123所乡村学校少年宫清单,扎实做好日常管理。今后还将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实地走访各县(市、区)乡村学校少年宫,了解掌握基层情况,挖掘、宣传工作特色亮点。

5.关于“宣传先进典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汇编事迹材料。梳理全市历届道德模范名单和事迹,联系道德模范并组织市属新闻媒体采访,在2019年出版《闽东好人小故事》的基础上将新增的17名道德模范事迹采编后纳入《闽东好人小故事2》书稿,于2024年7月完成书稿送审待正式出版。二是制作宣传短片。制作最新一届道德模范宣传短片《德润宁德、榜样力量|宁德市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事迹展播》,并在宁德网、宁德文明网、“文明宁德”视频号刊播,丰富宣传形式。三是拓展宣传渠道。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图书馆、艺术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中心城区公共场所设置专栏7处,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相关内容展示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力。2024年7月,面向市、县两级群众组织开展宁德市道德模范知晓率网络问卷调查活动,共385名市民主动参与活动,经统计,群众对我市道德模范人物知晓率已达81.75%。

(三)协调推进新时代文明创建有偏差

6.关于“创城工作‘重评时,轻平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常态工作机制。出台《宁德市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常态化创建工作机制。二是督促短板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创城补短板工作“回头看”督查,督促各创城重点责任单位完成问题整改。经摸排梳理,22个未按时完成项目中18个项目已于2023年底前完成,4个项目持续常态化推进,其中,市城市管理局完成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选址,并将《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纳入立法计划;健全完善环境保洁机制,推进垃圾桶“撤桶并点”“撤桶并屋”工作,在中心城区设置建设垃圾屋300座、半自动桶箱192个,出台并实施《宁德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督促市公安局依法依规推进智能交通电警工程建设,安装上线停车抓拍球机50套,并常态化组织文明交通劝导,推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同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及时改进“一月一报表、一季一通报”方式,通过市创城指挥部领导定期召开专项会议、不定期开展创城督导、“两委办”集中办公会议、厅级领导挂片督导、处级领导包片推进等形式,做好常态化督导,2024年上半年,共召开市创城指挥部专题会议4场次,指挥部领导调研2场次,集中办公会议4场次,协调推动厅级领导深入片区督导7次,印发创城工作提示函27份,通报并限期整改问题230个。三是整改问卷调查问题。先后召开市创城指挥部会议、创城集中办公会议部署入户问卷调查和宣传工作,并组织人员对中心城区社区进行抽样入户问卷调查,问卷平均分达到95.42分,较去年成绩提高3.35分。

7.关于“指导文明县城创建‘抓典型多,促后进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督查指导。2024年3月至5月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调研、指导、督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现县域全覆盖,统筹推动全域创建。2024年5月24日印发《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县城)创建有关整改工作提示的函》,指出3个方面14类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1条,目前各县(市)均已按要求做好持续整改。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3月20日举办全市创城业务专题培训会,4月15日至17日组织各县(市、区)文明办主任开展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县域观摩交流活动,由处级领导带队分山区县、沿海县两组进行交叉互学互比互看,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以现场教学、现场评价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创建实效。三是强化重点帮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交办问题清单等形式,督促和帮助福鼎市、霞浦县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保牌工作,指导寿宁、屏南和周宁等3个县做好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目前福鼎、霞浦、寿宁、屏南和周宁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因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本年度创建测评工作尚未进一步明确,待全国、省级文明县城有关工作正式启动后再结合最新创建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帮扶。

8.关于“对文明村镇创建指导不深入、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部署安排。2024年5月31日,举办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业务培训会,并邀请省委文明办创建骨干莅会指导。2024年7月4日,召开宁德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现场观摩暨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文明乡风建设工作。二是督促问题整改。2024年3月12日至28日,由处级领导带队分成四组深入寿宁县犀溪镇西浦村、古田县黄田镇双坑村、福安市溪柄镇斗面村等10个被全省通报的全国文明村指导督促工作,并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全国文明村创建准备情况,发现问题15条。2024年4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全国文明村有关整改工作提示的函》,部署全国文明村专项整改工作,针对性提出宣传发动、文明乡风建设、提升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等3个方面具体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创建宣传。印发《关于在创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省级文明乡镇创建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发动省级文明乡镇广泛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移风易俗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2024年5月赴市辖区省级文明乡镇开展入户宣传和模拟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各省级文明乡镇在宣传教育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问卷调查平均分为94.23分。

9.关于“推进文明家庭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推动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细化方案14份,其中,蕉城区、霞浦县、柘荣县巡察前已完成方案制定并印发。二是开展主题活动。2024年5月至6月组织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校门口家教课堂”等家庭家教家风主题活动150场次,大力弘扬良好家风,培育家庭文明新风尚。三是密切日常联系。2024年2月29日发函要求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文明家庭联系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并汇总各地文明家庭动态管理情况,其中,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分别于2024年3月、6月访问辖区内2户文明家庭。

10.关于“对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督促指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培育管理。2024年5月17日,通过业务知识讲解、现场教学等方式举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各单位、校园参评对象观摩全国文明单位福建高速集团宁德分公司、全国文明校园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强化典型引领。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组织开展宁德市第十五届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第三届市级文明校园2023年度材料申报和指导工作,强化日常培育和动态管理。截至2024年3月底,我市共有省级文明单位参评对象366个,文明村镇参评对象283个,文明校园参评对象102个;市级文明单位参评对象745个,文明村镇参评对象667个,文明校园参评对象220个。2024年4月,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停止实施市级创建示范项目,待政策调整后另行开展相关评选工作。二是加强沟通汇报。2024年2月由办主要领导带队赴省委文明办汇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沟通争取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指导和名额分配方面的支持。2024年5月31日,省委文明办安排创建业务骨干莅宁开展文明创建指导。三是加强实地指导。2024年3月,由处级领导带队前往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鼎汽车站、福鼎市桐城街道富民社区、福建省白马船厂实地走访指导,交办并督促完成2个方面的问题整改。四是加强典型引领。组织文明单位在重点工作中争做先进、争当先锋,在“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新风正气福建“名片”工作、“爱心送考”、防台防汛等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深化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不扎实

11.关于“阵地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行业系统创建文明实践基地。指导福建高速集团宁德管理分公司建立“海丝高速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在乡村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站。二是打造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点)。分别于2024年3月和7月在柘荣县、屏南县开展全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和工作推进会,引导各地交流分享经验,提升阵地建设水平。培育推荐寿宁县下党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8个所(站)入选全省首批提质培优工程文明实践单位。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目前暂停开展市级创建示范活动,待政策调整后再推动市级文明实践基地和示范站(点)建设工作。三是实施市级提质培优工程。于2024年7月11日印发《宁德市“循迹再奋进 宁德担使命”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市级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首批打造65个先行实践单位,分期分批推进全市文明实践阵地建设提质扩面、提档升级。

12.关于“落实督查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汇总情况。对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并于2024年2月6日向市委提交《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有关党内法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报告》。二是通报问题。2024年4月7日印发《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有关党内法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报》,强化结果运用。三是督促整改。督促各县(市、区)针对通报中的问题开展整改,形成工作闭环。截至2024年6月,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报送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均已完成整改。

13.关于“规范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工作制度。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7月4日召开宁德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定期汇报和信息交流。2024年以来召开工作会议2场、定期汇报18份、信息交流17篇。二是完善建章立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修订《宁德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实施,根据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优化保留工作会议、定期汇报、挂点联系等制度。三是督促责任落实。根据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推动成员单位落实挂钩帮建责任。2023年以来,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动对接共建县(市、区)给予政策、资金、资源支持,共计65万元。

(五)党的建设工作不够重视

14.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增强办机关领导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把握。二是完善制度。补充建立《市委文明办“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制度,明确室务会会议研究内容,堵塞制度漏洞。三是规范议事。召开室务会会议,将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提交室务会研究审议。同时,2024年以来,办机关召开室务会会议9次,均能严格按照议事规范进行集体研究,杜绝非室务会成员参与表决问题。机构改革后,市委文明办已无独立党组,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能够按照市委宣传部议事规则报送部务会议研究。

1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制度文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机关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识。二是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坚持按照谈心谈话制度要求于2024年6月规范开展上半年廉政提醒谈话4人次;由党支部负责对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梳理,确保谈话内容谈透、谈深、触及思想,不以业务工作代替廉政提醒。三是开展重点人员谈话。2024年2月7日由办主要领导对2020年因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党员干部组织谈话,谈话对象在谈话中作出深刻检讨,进一步加强办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机构改革后,认真按市委宣传部的谈话制度执行。四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从了解情况、沟通思想、交流工作、激励关心、提醒告诫等角度,有针对性、规范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16.关于“制度建立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实施《市委文明办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二是修订更新。修订《市委文明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市委文明办机关信访工作制度》《市委文明办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文件符合规范要求、满足工作需要。三是全面自查。重新梳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47项,修改各类不切实际和不规范表述,形成《市委文明办机关工作制度汇编》。机构改革后,市委文明办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市委宣传部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17.关于“党务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务学习。组织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就党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机关党建规范化。二是规范党费收缴。2023年9月开展党费收缴情况“回头看”工作,对2017年1月至2023年9月因“抹零去尾”问题导致少缴纳的党费合计393元进行补缴,并全部转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账户。2024年2月,支部按规定组织2名退休党员分别足额补交党费196元、147元(2020年1月至2024年1月,每月分别补交4元、3元),并及时上交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从2024年2月开始,已按照重新核算的基数督促党员规范、足额做好党费收缴。三是强化组织管理。因机构改革,市委文明办并入市委宣传部,不再保留单独机构,办机关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划转入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机关委员会并更名为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第二支部委员会,同时按照要求开展支部书记补选工作,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

1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加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落实“两周一学习”计划,通过组长领学,组员相互讨论、撰写交流微体会等形式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小组学习10次,撰写微体会20篇。二是落实监督手段,提升监督质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2024年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联系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分工安排》,要求文明办等被监督单位提前报送会议相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涉市委文明办“三重一大”、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会议派员参会,强化业务指导,提升监督质效。2024年以来,共列席指导文明办各类会议13次,提出意见建议5条。三是突出综合功效,提升线索处置水平。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精准研判问题线索,严格依规依纪查处,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追责问责。共梳理2020年以来办理的6条问题线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相关排查工作已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暂未发现程序性问题。

19.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室务会会议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福建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关办法等文件。二是强化日常巡查。严格执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规定,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做好台账管理。对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进行“回头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年度重点内容应学尽学、及时贯彻。三是严格落实“双审制”。督促各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严格落实“周周学月月讲课堂”双审制度,做到规范审核,留底存档。2024年以来,已对“周周学月月讲共享课堂”等进行双审5期。

(六)落实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作不扎实

20.关于“对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制度文件。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并组织交流研讨,提高对整改工作认识。二是通报工作情况。2024年3月29日召开室务会会议补充通报2021年度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研究推动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落实长效措施。坚持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将上级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指出问题纳入研究内容、纳入室务会议事范围,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21.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项整治。2024年7月召开全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现场观摩暨工作交流会议,印发《中共宁德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改工作。二是实施重点督办。针对柘荣县、福鼎市、福安市部分文明实践站挂牌了事问题发函提醒、实地调研,督促柘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福鼎龙安开发区玉岐村、福安市范坑乡范坑村等完成具体整改事项。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将文明实践工作纳入2024年度意识形态考核。同时,于2024年3月至5月前往各县(市、区)抽查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常态化要求。

22.关于“建章立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室务会议成员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研究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事项和职权范围。二是完善议事制度。修订《市委文明办室务会会议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并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纳入室务会议事范围,严格落实议事规则要求。机构改革后,市委文明办已无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均报送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集体研究议定。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其中,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3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87339,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环保大楼9楼(市委文明办),电子邮箱:ndwmb@126.com。


中共宁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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