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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2024-03-18 17:04:49 陈容 许丽霞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陈玲汇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日上午,宁德市委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在东侨兰溪社区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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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以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讲解、知识竞答、知识讲座等方式进行。活动单位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宣传普及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详细讲解了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维权、反餐饮浪费等内容,旨在加强消费者权益意识,进一步营造诚信、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在兰溪社区举办了消费维权知识讲座,为群众讲解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规避消费陷阱,在生活中学会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据悉,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81034件,同比增长21.47%。其中,接受消费者投诉17186件、举报8837件、咨询55011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接诉和处置,通过各类投诉举报渠道提供线索立案查处的案件452起,罚没378.57万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加入ODR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由企业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2023年,全市新增ODR企业25家;由ODR企业自行办理投诉件109起,成功和解89起,撤诉3件。

2023年,全市各级消保机构切实解决了事关民生的消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处理了食品、餐饮、化妆品、美容美发、装修建材等一批争议金额较大、涉及民生的接诉举报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3.7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畅通消费举报渠道,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活力。(闽东日报记者 陈容 通讯员 许丽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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