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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朴:廉洁为官 孝廉传家
2024-03-11 09:30:00 黄雅菊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陈玲汇  

在明史上有一位了不得的官员,他在任期间就曾三次受到万历皇帝的下旨褒奖,并在其故里建立德政坊,横额两面分别镌刻“世受天恩”“开先甲第”。他就是游朴,一位从柘荣黄柏走出的勤廉文化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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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朴(1526年—1599年),字太初,号少涧,出生于福宁州柘洋柏峰(今柘荣县上黄柏村)。万历二年(1574年)中进士,历任成都府推官、广东按察司副使、湖广布政司参政等职。游朴持家入孝出悌,居官清正廉洁,被后人称为“一代廉吏”。  

柘荣游氏自古以忠孝立人,以孝廉传家,家训有云:“忠孝两全天亦敬,义仁双欠地难容。”忠孝勤廉一脉相通,“孝”“廉”为“仕者之德”,游朴便二者兼具。游朴深谙祖上现任修身、治国的志向,明白父亲游德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求取功名,效忠国家。  

游朴考取进士后,初任四川成都府推官,上任伊始,就深入各地考察民情,针对当地弊政,力求推进币制改革,直言兴利除弊之政,极力谏言废苛政减民赋,让铜钱在市场自由流通,做到公私两便。游朴曾曰:“从政为官,需清白廉洁”。  

万历八年(1580年)至万历十四年(1586年)间,游朴任大理寺评事、大理寺右寺副、大理寺左寺正、刑部山西司郎中等职,办案尽心尽责,无论案件大小,有冤必反。曾奉旨恤刑浙江,认真清理积案,三清监狱,整理编成《浙江恤刑谳书》,当时,全国刑司人员竞相将此书作为审判案件的样板。御书称其“国刑不僭,民命无冤,足称惟良”。  

游朴治吏之严,在当时即有口皆碑。他不惧“身微而当众怒”,擿奸剔蠹不遗余力,万历十七年(1589年),任广东按察司副使,职司盐屯,当时盐税征收弊病多,走私漏税,层出不分,游朴除奸商、斗猾吏,查贪腐、除奸蠹,制定购盐规章,狠刹贩卖私盐、偷税漏税之风,国库得以增收,对外贸易市场繁荣。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游朴迁湖广布政司右参知,整饬政纪,特别是在与荆州恶霸李天荣的斗争中,不顾威胁恐吓,毅然将李天荣及其主要党羽逮捕人狱,处以极刑。  

游朴在二十余载的为官生涯中,为民请命、赈灾济困、兴修水利、厉行改革、清理冤狱、公正司法、惩奸除恶、政绩卓著,朝廷称赞他:“诚、明、恕、忠、笃”。现今柘荣境内的每一座游氏宗祠,还都高悬着“龙章三锡帝命重褒”的牌匾,彰显先人的荣光。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游朴谢世,其一生传家以读书为本,为民以尽力为本,报国以尽忠为本,立身以仁义为本,为官以清廉为本,处世以公正为本。吏不容贪,法不容情,以古为镜,流芳百世。(闽东日报 黄雅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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