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将《2022年宁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抓紧落实,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宁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委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水平、精神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未成年人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机制体制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文明委工作安排,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开展检查考评。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每年开展1至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检查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测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3.健全教育网络。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充分发挥“三结合”教育的整体功能。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常态化、系统化、多形式地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指导和组织各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广泛开展“亲子日”等活动,实现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全覆盖,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育人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团市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4.打造工作品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着力打造具有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作品牌。各地、各校要创新思路,努力探索新时代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平台和载体,积极创造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利用清明、“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线上线下广泛开展“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习爷爷在宁德的故事”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意义深远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营造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开展青少年榜样典型选树。组织开展 “新时代好少年”“三好学生”等推荐评选活动,举办事迹发布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展示青少年典型事迹,树立典型标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3.开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通过德育课、国旗下讲话、校内外活动等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活动中,鼓励未成年人了解、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未成年人道德品质,提升未成年人文化素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4.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进行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践行雷锋精神,营造浓厚志愿服务氛围,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推动宁德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妇联、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丰富拓展学科内容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各个环节,加强未成年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向上向善;中小学校按要求开足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落实体育、美育要求。学校按要求开足开齐体育、美育课程,提升课程质量,广泛开展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审美水平的各类活动,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3.普及劳动教育。劳动教育要有课时安排、有劳动实践。结合“五一”劳动节等时间节点,开展“三爱”等劳动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劳动教育基地,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劳动,使学生认识劳动,热爱劳动,培养吃苦耐劳精神。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4.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内心理室建设。组织心理健康普测,对心理健康高危学生建立档案,跟踪治疗。开展“校园心理剧”等有利于学生了解、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文体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加强活动阵地建设 1.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六好”标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检查指导,广泛宣传创建成效,全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扩面提质,实现所有学校创建全覆盖、师生全知晓、全参与,把学校建设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秩序良好,无学生餐饮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工作,探索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丰富拓展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思想道德建设平台。健全少年宫管理制度,保障日常运转。整合资源力量,广泛发动文明校园与乡村学校少年宫结对共建。培育特色品牌,提升少年宫活动效果,惠及更多农村未成年人。 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3.完善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通过活动宣传、增加社区联络点等方式,提高和扩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知晓度与覆盖面;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三进”活动。整合资源,组建专业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做好心理健康辅导站设备更新,营造良好心理健康辅导环境。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骨干人员培训班,提升骨干人员素质技能。 牵头部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4.拓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阵地。做好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等各类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加强学校与校外活动阵地、公益文化设施场馆的联系,常态化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志愿服务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开展“德育之旅”工作,依托青少年宫、科技馆、蔡威事迹展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品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创作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艺术产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平台广泛传播,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闽东日报社、宁德电视台、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检查治理工作,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校园周边50米内无店铺售卖烟、酒,无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周边200米内店铺有售烟、酒需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标识。学校要积极配合检查整治工作,及时上报校园周边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烟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3.做好网络教育引导。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取缔“黑网吧”。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4.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加强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确保校外教育活动导向正确、规范有序,做到相关教育机构有办学资质,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中有主题内容、价值导向方面的要求,场所环境符合安全条件,主流媒体无有关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网信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5.关注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出台和实施一系列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措施,做好留守儿童、残障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涉案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保护及生活保障等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结对帮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关怀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良好氛围。提升农村薄弱学校教育水平,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完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制度,建设好家长学校和留守儿童之家,积极开展各类慰问关怀活动,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落实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困难儿童家庭帮扶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帮助困难儿童学习生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普及残障儿童义务教育,组织中小学生、社会力量走进福利院、特教校,结对帮扶残障儿童,让他们切实感受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关爱;定期开展残障儿童才艺展示等活动,展现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精神面貌,鼓励他们恢复信心。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6.加强媒体宣传工作。在各媒体开设“新时代好少年”、“文明校园创建”等专题专栏,广泛刊播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对外宣传,确保相关部门的经验做法在省及以上媒体、简报公开宣传推广。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宁德网、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关键一环,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按照任务分工要求,确保将各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创新举措,提高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不断探索在新时代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思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抓实,促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3. 做好归档,及时报送。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开展要有方案、有过程、有总结,各项活动内容要具体、思想要明确、形式要灵活、成效要显著,并按照市创城办未成年人教育组工作提示函及时报送文档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