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新的关键阶段,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深化疫情防控成果,通过创建文明、无疫、和谐社区(小区),为打造“增长极”建设“四个区”奋力谱写“宁德篇章”凝聚强大的精神合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明社区(村)创建中推进“无疫小区”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党建引领,推进“无疫小区”建设。各社区(小区、村)要坚持以党建引领文明创建,以文明创建推动“无疫小区”建设。通过贯彻落实《关于近邻党建引领“无疫小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将“无疫小区”创建活动纳入文明社区(村)创建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近邻党建、基层治理、精准“双报到”与创城网格片区共建等资源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哪里,党旗就插到哪里、党徽就亮到哪里、党员就跟到哪里。各社区(小区、村)要围绕网格体系严、防控措施实、环境维护好、服务质量高等“无疫小区”创建内容,小区防疫工作“十要”和“五不准”等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引导和规范管理,发挥下沉一线临时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和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切实做到社区(小区、村)防疫有力、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县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定期对“无疫小区”进行验收挂牌,各社区(村)创建结果将作为评选推荐重要依据纳入文明社区(村)创建要求。 二、深化便民服务,密切党群干群联系。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参与文明社区(村)、“无疫小区”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的重要实践,在支援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的优良作风,确保群众诉求倾听到位、居民困难解决到位、一线情况掌握到位、防疫政策宣传到位。各社区(小区、村)共建、派驻单位志愿者要通过“线上家访”的方式,面向封控区、管控区及基层社区居民,以网络、热线等形式,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温暖群众,主动征集意见建议,了解群众诉求,对居家隔离接受医学观察的群众,加强慰问关爱和心理疏导,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实现精准帮扶。要将做好群众工作作为重要主轴主线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采取疫情前“平时走访”、疫情时“线上家访”、疫情后“及时回访”的工作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考验领导干部的群众工作水平、打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契机。 三、深化文明实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各社区(小区、村)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平台,进一步细化志愿服务队伍分工,组建政策宣讲、卡口管理、人员摸排、健康管理、生活物资、清洁消毒、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专项志愿服务队,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志愿服务体系。要统筹党员志愿者、社会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多方力量,引导辖区干部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广泛参与防疫消杀、核酸检测、交通疏导、检查登记、体温测量、送医送药、物资分发等各类疫情防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选树和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好人好事、优秀志愿者和服务组织,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四、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健康新风。各社区(小区、村)要充分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规劝引领作用,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无疫小区”活动,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引导辖区内居民群众自觉做到丧事简办、红事缓办、聚会不办,倡导文明用餐、文明出行、文明祭祀、文明过节。要加强卫生清扫,有序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置,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引导居民群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在外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任意丢弃个人防护用品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保持各社区(小区、村)和庭院内外干净整洁,着力降低因不文明生活习俗、行为方式带来的疫情风险。 五、深化文明创建,构筑共建共享格局。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含社区、风景旅游区、非公组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文明创建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级文明单位要主动支援社区(村)防控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级文明校园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配合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各级文明家庭要带头做好个人和家庭安全防护,以“小家”健康促“大家”和谐。各级文明社区(村)要全覆盖开展“无疫小区”创建活动,推动实现文明社区(村)和“无疫小区”联防联控、共建共享。按照市委要求,市委文明办将把各地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无疫小区”成效,纳入文明社区(村)测评体系,作为评选推荐2020-2022年度宁德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重要依据,适时组织调研组深入社区(小区、村)调研督导。 中共宁德市委文明办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