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纪委监委、组织部、教育局、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纪工委、组织部、教育局、妇工委,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中共福建省纪委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监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通知》(闽委文明联〔2021〕6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实效。 二要统筹协调,强化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参照省直部门职责分工,找准位置,明确相应任务,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实施方案,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综合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讲好家庭家教家风故事,以优良家风带动良好的社会风气,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请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至各县(市、区)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县(市、区)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委文明办,联系电话:2829879,电子邮箱:ndwmbwczx@126.com。 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 中共宁德市委文明办 中共宁德市纪委监委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9月30日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中共福建省纪委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监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纪委、组织部、监委、教育局、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纪工委、监察工委、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教育部、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培养时代新人、弘扬优良作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 1.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安排,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单位。注:以下各任务均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单位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将家庭家教家风教育贯穿到党史学习教育中,融入“四史”宣传教育、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强化新时代家庭观教育,让党员干部时刻受到优秀家庭家教家风文化的熏陶和感染。〔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3.注重营造宣传氛围,将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纳入各级党委讲师团宣讲内容,推动“新时代宣讲师”深入基层乡镇村居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责任单位:省委讲师团、省委文明办) 4.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常态化设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新时代家庭观宣传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 5.每年5-6月,多部门集中开展家庭家教家风主题宣传,讲好家风故事,传播家教理念,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落实重点任务 6.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将家庭文明建设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同部署、同推进,探索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评选“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省妇联) 7.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及老师、专家、社工、志愿者等作用,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妇联) 8.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畅通家校社沟通渠道,鼓励学校与家庭合作,推动学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职工正常下班时间衔接,合力解决孩子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及校外培训、心理健康等问题。帮助家长降低子女教育开支,缓解教育焦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妇联) 9.大力弘扬良好家风,把家风建设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身作则从严治家,教育管理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努力做良好家风的践行者、示范者。(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妇联) 10.注重德育功能发挥,运用先进典型引领,推进移风易俗,加强陈规陋习治理,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省妇联) 三、开展主题活动 11.围绕培育文明风尚,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通过春节元宵之喜庆、清明之缅怀、端午之追忆、七夕之忠贞、中秋之团圆、重阳之敬老,大力开展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革命文化和革命传统,彰显节日文化内涵,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 12.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立德树人,从家出发”为主题,组织开展“福建省百千万家教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推出百场家教精品课程、选拔千名家教宣讲员、上下联动举办万场家教公益大课堂,注重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家庭文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 13.围绕弘扬良好家风,通过家风家训征集、家风家训我来拍、家庭助廉主题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爱国传家、敬业兴家、诚信立家、孝善安家、勤俭持家,涵养家国情怀,弘扬清风正气。(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省妇联) 1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和谐邻里、美丽乡村、平安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加强阵地建设 15.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前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按照“一个目标、四个定位、五项工作、三个到位、六种能力”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总要求,在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工作难题,加强工作统筹、提升建设质量等方面持续用力,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 16.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每年指导和扶持县(市、区)建设一批以家风家训为主题的公民思想道德教育馆,充分发挥场馆作用,常态化开展富有特色的家风家训文化传承与弘扬活动。(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 17.加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注重抓好小区社区、公园广场、展馆主题馆、互联网、机关单位和基层党组织等6类阵地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将小区社区打造成优秀传统文化和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在中心广场、文化长廊、街道墙面上展示家风家训、名人经典家风故事,打造党风村风家风展示馆,建设集参观、展示、体验、学习功能于一体的家风教育基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妇联) 18.依托文明风网、闽姐姐空中家长学校、“学习强国”福建平台等新媒体网络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机关单位积极开设家风微课堂、家训大家讲,开展廉洁家风主题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做清廉家风的实践者和传承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妇联) 五、建立完善机制 19.完善文明家庭创建指标体系,创新评选方法手段,以家庭文明建设新成效支撑起社会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 20.把新时代家庭观体现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推动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2021-2030年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实《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要求,编制《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细化部门职责,推动构建“家庭尽责、学校指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 21.鼓励社会力量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服务,在购买服务、人才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逐步构建目标一致、边界清晰、资源共享的全链条育人格局。(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 六、抓好示范引领 22.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办好新任厅级领导干部廉政专题研讨班,开展新任处、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教育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廉洁治家,严格家风家教,严格管好家属子女。〔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23.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家风不正等问题,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深化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经常监督、提醒、警示。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家风不正等问题,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和督促指导,适时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力争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 24.常态化开展家风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发挥重点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功能,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旁听职务犯罪类庭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览、汇编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忏悔录和警示录、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深入开展家风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 25.广泛传承廉洁文化和家风,坚持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挖朱子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建党以来各个时期涌现的忠诚干净担当典型人物等廉洁文化,挖掘整理并讲好革命先辈勤廉家风故事,汇编《我的革命家庭》等书籍,推出勤廉家风主题短视频,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让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用优良传统和廉洁文化熏陶思想、洗涤灵魂。(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 七、强化组织保障 26.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日常监督考察结合,与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培养选拔使用有机融合。教育部门要牵头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妇联要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共同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