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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文明委关于印发《2021年宁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4-01 17:30:00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叶伏国  

宁德市文明委关于印发《2021年宁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宁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宁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新一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起始年。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着力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文明创建工程,着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促进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一、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走心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人民,把全市干部群众凝聚在新时代伟大思想旗帜下。精心组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宣传教育,讲清楚“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发挥党校、干部学院等阵地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学在前、作表率。着力发挥各类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导向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面向全社会的理论宣传普及,做好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继续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学习宣传。用好“学习强国”等网络理论传播平台,总结推广“学习大军”等理论网络宣传经验。召开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举办精神文明建设系列培训班,结合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加强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统筹、指导和推进,推动全市精神文明战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

二、营造隆重庆祝建党百年浓厚文明氛围

1.开展建党百年庆典活动。紧紧围绕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增强道路自信和发展信心。组织开展“全闽共舞、欢庆建党百年”广场舞大赛、“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系列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县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就近就便开展庆祝活动,精心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推荐,以及第六届宁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制播一批道德模范公益广告和短视频,健全完善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机制,在社会上鲜明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持续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大力弘扬凡人善举、草根英雄。实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组织开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传承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新风。

3.开展倡树文明新风行动。持续推进“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倡导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文明新风,试点“清静车厢”创建活动,推动垃圾分类行动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实现城乡全覆盖。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10个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诚信单位、诚信行业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县(市、区)、东侨分别打造至少一个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各2个)、评选一批诚信经营示范户。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疫志愿服务,选树宣传战疫先进典型,发动广大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佩戴口罩、讲究卫生、排队“一米线”、减少流动聚集、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规范,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调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深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运用线上和线下、传统和新兴两种阵地,创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实施公益广告宣传提升行动,推动各地丰富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和形式,结合闽东特色文化元素,创作推出一批原创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进一步用好微博平台,策划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提高文明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与东南网专业团队加强合作,办好宁德文明网和“文明宁德”微信公众号,提高信息宣传的实效性。同时强化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巩固和强化宣传阵地作用的发挥。

三、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牢牢把握传播新思想、引领新风尚的工作目标,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五项工作内容,真正做到阵地资源整合到位,体制机制健全到位,服务群众精准到位,不断提升动员能力、整合能力、引导能力、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覆盖全市各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一个示范站。落实《“新时代宣讲师”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完善提升文明实践网络平台,服务群众精准到位。加大阵地资源整合力度,打造城市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15分钟志愿服务圈”。做实做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着力打造应急志愿服务等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强化典型培育力度,组织开展“最美志愿服务文明实践所”和“最美志愿服务文明实践站”推选宣传活动。适时召开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推进会,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四、高质量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在新起点高位谋划全域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市本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培育指导福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各县(市、区)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创建。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每年全覆盖测评的最新要求,健全常态化创建组织领导机制,完善督促检查和考评奖惩机制,适时召开全市创城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年度迎评各项工作。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全面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建设等短板弱项,持续抓好文档达标和质量提升工作,扎实开展创城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市民参与率和满意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创城工作指导,开展模拟测评、交叉互查、培训交流等活动,组织创建业务骨干到先进地区学习参观,促进全市创建工作水平提升,为“十四五”期间县(市、区)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全覆盖开好局、起好步。

2.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新一届全国、省、市级文明村镇申报工作,选树推荐一批全国文明村镇培育对象,充分挖掘、大力培育先进典型,确保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申报比例分别达到60%、75%。结合文明村镇动态测评工作要求,引导文明村镇推进“星级文明户”“文明农户”等基层评选活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创建工作落在平时、重在常态。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等重点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在建章立制和开展“一县一专项”行动等方面取得成效。推进文明乡风建设,针对文明村镇、移风易俗、新时代文明实践、公民德育馆等方面开展市对县乡村振兴年度实绩考核,积极选树推荐第三批省级“文明乡风联系点”,推动农村宣传阵地建设、村容村貌治理、文化文明涵养等方面全面提升。

3.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开展新一届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非公组织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新一届参评单位(非公组织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开展动态材料申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管理系统的研发,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对行业系统和非公组织的督促指导,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鼓励、支持非公组织参与文明创建、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推动各类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创建活动,持续增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吸引力、拓宽覆盖面。举办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创建业务培训班,适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推动创建工作纵深发展。

4.常态化推进文明家庭创建。落实省委文明办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先进事迹巡讲巡演活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做好新一届全国、省、市级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在市属媒体刊登先进事迹等方式扩大文明家庭影响力,发挥文明家庭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扬家风”教育活动,以优良家教家风熏陶未成年人。推动基层广泛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户、文明院、文明楼栋等先进选树活动,不断做大文明家庭“蓄水池”。完善文明家庭创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文明家庭动态管理机制,促进文明家庭创建经常化常态化。指导第五批省级公民道德教育馆建设,不断拓展家庭文明建设阵地。

5.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进一步学党史、知党情、颂党恩、跟党走。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举办好少年事迹发布会。进一步落实劳动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劳动意识、创新精神。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组织全国、省、市级文明校园创建申报工作。紧扣“六个好”标准,着力健全“三全”育人格局,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提升文明校园创建质量和水平。落实省委文明办“十四五”时期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规划,保障已建项目正常运转。举办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培训班,推广交流项目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推动社会各方面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失足青少年等特殊群体,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6.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水平。依托宁德师范学院,以校地合作方式,加强宁德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与管理。立足现有资源,巩固工作成果,高效完成《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工作要求。加强资源整合,拓展提升业务,充分发挥医疗、政法等多渠道资源优势,提高实际工作质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让更多未成年人受益。举办第八期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骨干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巡讲活动,加强对各县(市、区)校外辅导站的常态化指导、动态监测、督导培训。

五、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落实《宁德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重新成立宁德市志愿者协会,调整充实志愿服务协调小组,加强全市志愿服务统筹、协调和组织。加强常态化志愿服务,围绕春运疫情防控、“3.5”学雷锋日、建党100周年、“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情暖春运保安康,志愿服务在行动”等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以城市到乡村的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宁德市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闽东之光·文化惠民”志愿服务文艺展演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宁德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先进评选表扬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国“四个100”、全省“四个最美”先进典型推选宣传,加大星级志愿者认证力度,督促落实《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营造崇尚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下沉社区。健全提升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扶持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推动我市志愿服务精准化、便利化、常态化、品牌化发展。

六、努力提升精神文明队伍建设和工作水平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精神文明战线队伍建设,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推动文明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宣传工作机制创新年”要求,准确把握谱写“宁德篇章”的战略重法治化思维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的精神文明建设专业队伍。推动机构改革后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一体化发挥作用,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做到主动担当、顺势而为,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务求工作实效。着力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平安建设和绩效管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系统整体合力,发挥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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