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省委文明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现将《宁德市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宁德市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明单位是指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在各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省委文明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加强政治引领、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促进行业单位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宁德市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奋力夺取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新胜利,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重点工作任务 1.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的探索与实践,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持续掀起学习贯彻新思想的热潮,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军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利用重大纪念活动、重要仪式礼仪、传统节庆和现代节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闽东人文景观和重大项目工程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广泛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行业媒体或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或先进人物开展宣讲活动。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文明单位文化讲堂、研习讲坛和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结合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开展核心价值观进科室、进班组、进车间等各类主题宣传宣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核心价值观建设氛围,推动文明单位与街道、社区(村)共建,助力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主题社区和主题街道。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干部职工生产生活。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与干好本职工作、服务社会大众、创造美好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劳动模范、自强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身边好人和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建立完善先进典型礼遇帮扶慰问制度,高扬好人好报的鲜明价值导向。 3.运用党建引领文明创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创建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党建+文明创建”工程,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形成以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把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向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大型商场延伸,实现党建和创建的覆盖领域双拓展、工作质量双提升。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讨、检查考核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组织各单位切实支持、推动群团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4.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实践相结合,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崇德尚礼”主题活动、网上道德实践活动等,把职业道德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推动各行业制定体现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弘扬和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 5.倡树文明新风尚。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着力推行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等“八不”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婚丧喜庆操办、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自觉践行市民文明公约。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有序停放、人车各行其道、遵守信号灯、驾车系好安全带、骑车戴好安全头盔等文明行为,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驾乘超标电动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展示“清新福建·绿色宁德”文明旅游形象。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系列活动,扎实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府新媒体规范管理工作,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理念,引导干部群众文明上网、阳光跟帖、理性发言,拒绝网络暴力,传播正能量,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合理分餐,拒食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健康绿色节俭的用餐习惯。 6.涵育单位文化内涵。积极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着力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营造拼搏进取、干事创业、乐于奉献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单位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建设,把学习任务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与单位自身业务紧密结合,坚持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注重培养终身教育理念,强化新工艺、新知识、新技术学习,逐步形成“终生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组织文化。培育职工文化骨干队伍,结合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活动等,广泛开展文艺演出、职工运动会等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配备必要的文化和体育设施,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 7.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加强依法科学管理,推动单位积极创先争优,着力实现综合工作或主要工作指标稳步提升,创造优良工作业绩。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创新服务理念、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深入开展争创最美政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品牌、服务明星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做到文明、优质、高效服务。深入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服务竞赛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政务窗口单位积极落实“马上就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深化市政、公用、交通、电力、卫生、银行、电信等服务性行业窗口单位创建工作,深化“一站式”服务,完善应急服务机制,推行错时延时服务等制度,尽力方便群众。 8.深化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普及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引导干部群众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组织引导各单位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培育树立诚信典型,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 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等文明行为方面政策法规规章。制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推动单位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引导干部职工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通过倡议书、承诺书等形式,倡导践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社会陋习,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 10.带头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各单位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常态化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支教助学、志愿助残、义务献血、义演义诊、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先进事迹、无偿献血知识、理念宣传等工作,积极推动全国无偿献血城市创建。组织各单位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结对子、种文化”、疫情防控、重大赛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应急救援。支持服务所在地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织参与实践中心的文明实践活动,为建设文明乡风作出贡献。综合运用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发挥单位优势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积极为大中小学生提供教育实践基地,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创造就业岗位。 11.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健全完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上墙公开,做到办事有章可循。推动文明单位主动发挥工青妇等群团作用,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反馈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和管理,关注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质。 12.共同构建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和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推动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注重将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纳入职工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节水节电、低碳办公、文明用餐、不讲排场,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落实单位日常保洁养护制度,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做好“门前三包”,确保办公场所及周边整齐有序,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努力创造有益于健康卫生的单位环境。推动工业企业和建筑、交通等行业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符合环保要求。不断改善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条件,拓展服务功能,建设完善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 13.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努力创造具有较大影响的工作品牌。党政机关重点围绕转变作风、廉政勤政、执政为民,广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围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科学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社会信誉赢得长远发展;窗口服务单位重点围绕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形式载体渠道,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基层基础。 14.深化创建机制建设。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督促指导。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在单位显著位置常态化刊登、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积极开展“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宣传行动,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精神文明创建动态信息,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网上数据信息,反映创建工作动态,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15.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性质特点,因地制宜出台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评价体系,着重在员工教育培训、志愿文体活动、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制定创建标准,适度放宽申报条件,优化考评程序,引导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依托园区、楼宇、商圈、市场或较大企业,建立特色鲜明、功能聚集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设计开展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党建活动载体、文明实践项目,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搭建平合。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水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政策制定和落实全过程,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 16.深化拓展互联网企业创建工作。结合互联网企业性质特点,围绕党建工作、企业发展、社会形象、诚信经营、网络文明等方面,引导互联网企业在建设先进文化、凝聚向上力量、引领社会风尚、落实社会责任上做表率、做贡献。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加强调研指导、宣传培训,挖掘和推荐一批互联网企业文明单位培育对象。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实施网络文明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网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网络行业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三、强化制度保障 1.构建合力创建的工作格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理念,在机构改革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统筹安排公共财政保障支持创建活动开展,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各县(市、区)文明委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定完善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构要与文明委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条块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切实担负起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规范、统筹管理,大力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认真履行指导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创建单位要培养和建立一支精神文明创建队伍,提供专项经费,完善相关政策,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 2.健全创建引导的激励政策。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健全多元激励引导机制。在审批、税务、信贷、招投标、资质评定、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同等条件下对文明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文明单位给予优先、优惠、加分等政策支持,增强非公企业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鼓励各级各类单位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制定文明单位激励奖励办法,对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注重培育文明单位创建示范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 3.加强创建考评的动态管理。按照“能上能下、末位淘汰”的原则,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坚决遏制“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现象发生。创新考核方式,建立年度述职考核、第三方评估、重点工作督查等考评制度,切实增强考核考评结果使用效力。实行末位淘汰,对于创建工作出现严重滑坡,届期内初评、总评成绩均位列倒数三名的,不予推荐。完善负面清单,明确扣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确保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申报、测评、考核、监督等制度,积极探索“互联网+创建”方式,实施创建工作实时指导、管理和评价,强化现有文明单位监管和复查。建立窗口文明单位暗访制度,督促各级各类单位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价,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等形式,着力实现常态创建指标定量化、监督检查日常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