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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开展“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宣传活动
2019-10-11 15:51:54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宁德站叶伏国  

10月11日,市食药检中心、市检察院、蕉城区自然资源局、蕉南街道办事处等荷园社区共建单位走上街头开展“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创城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共建单位的志愿者们热情地向市民讲解垃圾分类、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健康保健、政策法规等知识,并耐心回答咨询,号召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建文明和谐社区,为我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在我国垃圾分类标准中,垃圾主要分为4类。分别是,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用蓝色、绿色、红色、灰色表示。

“在垃圾分类里,除了废电池、废灯管,过期的药品和化妆品居然也属于有害垃圾啊。”市民张大爷说,通过这次活动让他收获不少,了解了生活中常见的垃圾该怎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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