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她是一名年轻的80后司法干部。她爱岗敬业,以身作则,敢于担当。她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了审判事业。她先后被省法院、宁德中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她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她是福鼎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吴丽云。2016年8月,她入选福建省“敬业奉献”身边好人评选。 直面挑战 超越自我 1983年7月出生的吴丽云是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先后在少年庭、办公室、刑庭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职务,现任福鼎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吴丽云的始终追求。作为刑事审判一线的业务骨干,吴丽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勇于挑战、自我超越,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 2012年,吴丽云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大胆承办了领导分配给其的一起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涉台电信诈骗案件,因涉案标的额近2000万,被害人遍及全国多个地市,被害人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如何稳妥处理该案的涉诉信访问题并公正审理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此外,吴丽云同志在接手该案时发现自己怀有身孕,她没有推脱,认真翻阅了30册卷宗,做好阅卷记录,积极应对,每天耐心接待每位被害人来访,分解案件法律关系,析理析法,引导诉求。同时,对5名台湾被告人给予诉讼权利保障,为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面对案件复杂法律关系,她虚心学习,刻苦专研,挺着7个月的身孕连续开庭2天,最终本案得以圆满结案,稳妥处理了各信访人信访问题。长期承办大要案、骨头案,使吴丽云不断超越自我,有了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信心。 心系大局 敢于承担 2013年4月,吴丽云被任命为刑庭副庭长,作为法院年轻的80后中层副职,她正确定位,认真做好庭长的参谋和助手,团结同事,大胆提出工作建议,主动参与协调院内、院外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衔接,保障了庭室工作有序开展。 因工作表现突出,吴丽云同志于2015年11月被任命为家事庭庭长,作为最年轻的的80后中层领导,她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经常与干警沟通交流,掌握每位干警的思想动态,使管理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如她常主动承当调研、宣传等综合材料文字工作,并带动干警撰写的司法建议、调研、宣传材料。 福鼎法院家事庭审判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各项工作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肯定,家事审判庭先后被评为宁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集体、宁德市最美青少年守护者集体、集体三等功、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巾帼文明岗、全省青少年维权岗。 此外,吴丽云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工作和社区矫正调研,注重业务学习,始终坚持从书本中学、在实践中学、在工作中学、向老同志学,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与群众沟通协调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要。 耐心细致 公正司法 吴丽云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的特点,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心真情为民解忧,特别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中,她始终牢记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充分尊重每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理性光辉,拉近与当事人的感情距离。 庭前、庭后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村干部等共同调解等是吴丽云主要采取的调解方法,力争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准确制作调解书、努力落实执行到位率,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例如,在审理被告人周某交通肇事案过程中,她在审理过程中多次深入基层,考虑到被害人被撞伤为植物人,被告人年仅22周岁、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且二者系同村村民关系,她对当事人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动员被告人家属主动赔偿,并安抚好被害人家属的思想工作,让被害人自愿减少赔偿数额,最终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且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满意,特别是被告人表示吸取教训,今后将踏踏实实做人,回报家人及社会。 正因为多年来,吴丽云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她连续多年被福鼎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调研先进个人”“信息先进个人”“宣传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她撰写的《论未成年人犯罪罚金刑的适用及完善建议》等论文多次在宁德法院学术研讨会上获奖。而且,她先后被省法院、宁德中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宁德晚报 苏晓洁 宁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