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文明网7月29日讯讯 近日,宁德市民政局出台《关于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协调贯穿修订全过程。 二是突出价值引导。明确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良传统,树新风、治陋习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监督执行委员会作用,探索红黑榜,褒扬先进、鞭策后进。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口头教育、广播批评、公示栏通报等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 三是突出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群众广泛协商,听取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意见建议,并依法召开村(居)民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和民主表决,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真正体现群众的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