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失主的心情” 16岁就开始外出打工的徐丽珍自然知道金钱的宝贵,但她说,她更知道丢失财物后的心情。在打工之初,徐丽珍曾连续遭遇“被偷”、“丢包”的经历。 2003年初中毕业后,徐丽珍选择了外出打工。当时,哥哥刚刚考上大学,为了凑他第一年的学费,贫困的家里已经欠了一大笔债。 打工的第一站是福建省泉州市,徐丽珍在当地一家包袋厂做车工。进厂不久,她和工友的住处被盗,钱包和存折都被偷了。徐丽珍回忆说,当时工作没多久,被偷的现金和存折上的钱都不多,只有几百元。可是因为少了这几百元钱,之后的两个多月她只得靠东借西借才撑下去。 “这个丫头,当时打电话回家都不敢说。”母亲高淑姿说。“不说是怕爸妈担心。”徐丽珍说,“他们知道了也帮不上什么忙,只会多添了烦恼。”于是,直到过年回家,她才告诉父亲,身份证“掉”了,得赶紧补办,“出门打工用得着”。 打工途中困难不少,但为了不给父母增添烦恼,徐丽珍给家里打电话总是这样“只报喜,不报忧”。还在家念书的时候,她就发现,在外打工的姐姐打电话回家只要说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爸妈就要伤心好几天。自己出门后,她“学乖”了,每次打电话回家都说自己过得很好,更多的是对爸妈嘘寒问暖。 2004年夏,徐丽珍改去浙江温州市打工。因为温州离家乡寿宁县近,有事回家也方便些。 可是,第一次踏上温州市区时,徐丽珍又不小心把包遗忘在车站的公用电话亭了。虽然有了上次的经验后,包里没有放重要的东西,但毕竟还是让那几天的行程多了些许不方便。“以后碰见谁掉了东西,我就会觉得心里和他一样急。我知道失主的心情。”两次“丢包”经历不曾让徐丽珍怨恨过谁,却让她淳朴的心更能顾及他人。 即使是在泉州,徐丽珍说,她印象最深刻的既不是被偷,也不是一连两个月用水不方便,而是“厂里一到最忙碌的时候,老板和老板娘也都亲自到厂里帮忙干活。这让我觉得做事情必须靠自己踏踏实实去做,没有天上掉下馅饼的事情。” 或许正因为此,面对失主送来的1万元酬金,徐丽珍不假思索地谢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