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其发,福安市其昌酒业商行负责人,该同志二十多年如一日诚信经营、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体现了一位普通个体工商户的高尚情操。2012年,他被国家工商总局、中个私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1989年高中毕业后,进入一家国营农业企业,1991年企业面临经营困境,无奈下岗。在这最茫然无助的时候,胡其发没有怨天尤人,他知道下岗不只是代表着失业,也是改变命运的机遇。于是他白手起家,向亲戚朋友借了2万元开了一家小卖部,成为一名个体工商户。面对初期的种种困难,他没有气馁,没有抱怨,虚心向别人学习经营之道,认真钻研市场规律,勤勤恳恳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从不搀杂使假,生意日渐兴隆。为了把握商机,适应不断扩大的经营规模,他于2000年将小卖部升格成了福安市其昌酒业商行;之后又成立了福安市宇星酒业有限公司和福安市其昌酒业有限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和积累,他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1家个体工商户和2家企业的经营大户。 诚实经营,童叟无欺。从事经营活动二十余年来,他始终坚持两条经营之道:一是注重商品质量,绝不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商品,保证所售货物货真价实;二是诚信经营、礼貌待人,从不坑蒙、欺骗顾客,做到了童叟无欺。他注重店员教育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他要求员工善待每位顾客,做到“无论你昨天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今天只要走进我的企业,就要微笑服务好每一位顾客”。他是这样要求的,员工们也是这样做到的。由于他经营有方,管理到位,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他的企业总是顾客盈门,生意十分红火。他的诚信经营不仅受到顾客的好评,而且也受到政府及行业协会的充分肯定。福安市其昌酒业商行连续多年被福安市个私协评为先进个体户,2006年被福安市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文体局共同授予“倡导信用风尚、共铸诚信福安”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被福安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诚信私营企业”。 2009-2011年被宁德市工商局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1年被福建省品牌文化发展研究会认定为“福建省品牌服务单位”。他本人的诚信经营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现任福安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宁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福安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委、福安市个体经营企业协会理事。同时,为了规范食品行业的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诚信经营,他首倡组建了福安市副食品流通协会,并担任常务副会长。 热心公益,反哺社会。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和自己的企业所肩负社会责任,他先富了,但他始终惦记着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自始至终帮助着周围的人。2006年,一名福安市民族中学老师对他说民族中学有一个学生十分困难,因为父亲病故、母亲改嫁的家庭情况,每天只能利用课余时间到校门口的小吃店洗碗打工维持日常开销,希望胡其发捐助一些钱帮帮这个可怜的学生。他在了解了这名学生的真实情况后,立即伸出了援助之手,从高一下学期至高三毕业每月给这名学生300元生活费,让其安心读书,在这名学生考上大学后仍然每学期资助其1500元直至毕业。值得一提的是,他不仅在物质提供帮助,而且经常把这名学生请到家里吃饭,鼓励其乐观向上、自立自强。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他不仅主动为灾区捐款2000元,而且发动个体工商户捐款3万多元,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2009-2012年期间,胡其发累计向希望工程提供阳光助学捐赠1.7万元。2004-2012年期间,胡其发积极参与个体私营协会组织的光彩活动、春蕾活动等,帮助孤寡老人、贫困学生,累计捐资捐物2万多元……近二十年来,胡其发累计公益捐款近7万元。他致富思源,反哺社会的桩桩件件都满载着胡其发的一颗博大爱心。 |